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
(一)政策依據
《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 險製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 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製度改革實施辦法的 通知》(豫政〔2015〕68 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 號)、《關於軍隊文職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軍後財〔2018〕281 號)、《關於軍隊文職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軍後財〔2018〕287 號)、《關於駐豫軍隊文職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20〕1 號)。
(二)申報材料
(1)機關單位申報所需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批準單位成立的正式文件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4、單位法人任職文件
5、單位法人有效身份證件
(2)事業單位(含參公單位)申報所需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批準單位成立的正式文件
3、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文件(參公單位無需提供)
4、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5、單位法人任職文件
6、單位法人有效身份證件
(3)軍隊用人單位申報所需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批準單位成立的文件或材料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4、單位法人任職文件
5、單位法人有效身份證件
以上資料根據保密需要,可以由軍隊用人單位出具有關情況說明予以替代。
(三)收費標準
不收費
(四)承諾時限
15 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