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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gw8i.com 來源:高莊鎮 時間:2025-10-12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失業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8號)第二十二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製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

  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係隨之轉移。

  3.《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第二十二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應隨失業保險關係相應劃轉……。 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在省、自治區範圍內跨統籌地區轉遷,失業保險費用的處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第二十四條: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憑失業保險關係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

  4.《關於印發優化失業保險經辦業務流程指南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24號)第五章第四節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轉遷後的待遇審核與支付: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轉出地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應及時為其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遷手續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在省、自治區範圍內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費用的處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事項名稱: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事項簡述:失業保險需要轉移人員

  辦理材料:轉入地聯係函、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當地社保出具接收函

  辦理流程: (一)用人單位向經辦機構提出失業保險關係轉移申請,並提交所需材料

  (二)經辦人員審查材料,對於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需要補足的全部材料

  (三)完成審核工作後,經辦機構開具轉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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