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申請條件
實現靈活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符合條件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按照政策要求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基層服務平台進行申請。
申請材料
1、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畢業證書
3、申請者本人銀行賬戶
收費信息
不收費
辦理流程
1、收件
時限: 即辦審批人: 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結果:1.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 2.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告知。
審查標準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收件
2、受理
時限: 即辦審批人: 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結果: 1.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書》; 2.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補正告知書》; 3.不屬於許可範疇或者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範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審查標準
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決定予以受理。
3、審核
時限: 10個工作日審批人: 審核人員
辦理結果:對於審核通過的,進入決定環節;對於審核不通過的,告知申請人補正。
審查標準
提交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實的,核實相關材料。
4、決定
時限: 即辦審批人: 決定人員
辦理結果:審批通過,作出許可決定;審批不通過,作出不予許可決定。
審查標準
根據審核情況,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或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5、送達
時限: 即辦審批人: 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結果:根據申請人選擇的方式送達登記證書或決定書。
審查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