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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解讀】關於對《安陽縣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安陽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政策解讀

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gw8i.com 來源: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3-06-12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我國發生臨汾市襄汾縣飯店、長沙自建房等倒塌事件,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習近平總書記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從長遠計,完善相關的標準和製度,下沉監管力量,壓實安全責任,從源頭防範群死群傷事故發生。2021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河南省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辦法(試行)》、《河南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2021年12月,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了省辦公廳通知,並要求各縣區製定本行政區內管理實施細則,規範農房規劃、用地、建築管理等工作。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和省、市文件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由縣自然資源局和住建局牽頭,結合我縣實際,分別完成了《安陽縣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安陽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辦法(試行)》的起草工作。起草的兩個文件征求了縣直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的意見,並結合征求意見情況進行了調整完善。

  二、文件主要內容

  (一)《安陽縣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主要內容

  《安陽縣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是在《河南省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辦法(試行)》的基礎上進行了細化和完善。細則共六章,二十五條。分為總則、規劃管控、新增建設用地審批、規劃審批和竣工驗收、監督管理、附則等六章內容,我縣實施細則重點對規劃管控、規劃審批及監督管理進行了細化完善,明確了村民建房房屋層數、高度、地平高度等要求,細化了村民自建住房審批、竣工驗收等程序要求,並明確了鄉鎮政府、相關部門及村級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和要求。

  (二)《安陽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主要內容

  《安陽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主要包括八個方麵的內容,分別是製定依據和適用範圍、農村房屋建築分類、農村房屋建設管理職責、農村自建低層房屋建設程序、農村自建低層房屋各方主體責任、農村其他房屋、監督管理、附則。

  1、《實施細則》的適用範圍。一是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建築,二是依法依規取得了用地審批和規劃手續的房屋建築活動及管理服務。凡是房屋的土地性質不是集體建設用地的,或者沒有依法依規辦理用地審批和規劃手續的違法違規建築,均不適用於本《實施細則》。

  2、農村房屋分類。農村房屋分為兩類,實施分類管理。第一類是農村自建低層房屋,有三個條件:一是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的農房;二是建築麵積在240平方米以內;三是高度不超過三層(不含三層)的住房。第二類是農村其他房屋,除上款規定之外的農村房屋,都屬於農村其他房屋。

  3、農村房屋建設相關要求。明確了農村自建低層房屋的各級管理職責、建設程序、參建各方主體、從業單位和人員要求、鼓勵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成立合作社、建設類勞務公司、農房建設監理公司等,以及農村建築工匠管理、建房合同、設計圖紙等要求。

  4、農村房屋建設服務和監督管理。明確了縣級政府購買服務、文明安全施工、鄉鎮監督管理、巡查移送製度、農房改變用途、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的具體要求。

  相關文件: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安陽縣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 實施細則(試行) 安陽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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