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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B0001-2023-182 有 效 性 現行有效
發文機關 安陽縣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0月22日
標  題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文字號 安縣政辦〔2023〕34號 發布時間 2023年11月10日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gw8i.com 來源:安陽縣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3-11-10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修訂後的《安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1月2日

  安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統籌全縣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提高預防、預警和應對能力,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及時有效控製、減少或消除重汙染天氣帶來的危害,更好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經濟社會健康平穩發展,根據《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安政辦〔2023〕23號)精神,製定本預案。

  1.2編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生態環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汙染天氣消除、臭氧汙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生態環境部《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製定技術指南》、《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河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河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河南省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安陽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安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安陽縣行政區域內的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

  因沙塵造成的重汙染天氣,參照沙塵天氣應對相關要求執行,不納入本預案範疇。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作為應對重汙染天氣的根本底線,加強日常監測與管理,著力提高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各項汙染物排放達到相應的減排比例,切實發揮減排效應,最大程度減少重汙染天氣帶來的危害。

  1.4.2屬地管理,聯防聯控。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機製,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各級、各部門各司其職、協作聯動,強化聯合執法和區域聯防聯控協調、信息共享、重大項目會商、統一應急響應,實現區域協同減排。

  1.4.3科學預警,及時響應。加強大氣汙染源監控,做好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日常監測工作,準確把握大氣環境質量變化趨勢,科學合理確定預警範圍,及時啟動重汙染天氣預警。健全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會商研判、應急響應、督查調度機製,確保響應措施落實,積極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

  1.4.4分級管控,精準減排。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落實差別化應急減排措施。以優先控製重汙染行業主要涉氣排汙工序為主,有效降低汙染物排放強度,細化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確保同一區域、同一行業、同等績效水平的企業減排措施相對一致,推動行業治理水平整體提升,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1.4.5廣泛宣傳,社會參與。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製度,及

  時向社會公開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情況。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移動通訊等途徑發布預警信息,邀請相關專家圍繞重汙染天氣的應對、預防進行深度解讀和科普宣傳,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共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1.5預案體係

  本預案是安陽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係的組成部分,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包含本級政府相關部門實施方案(含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和相關企業、單位的應急管控方案。

  2.組織指揮體係

  2.1縣級組織機構與職責

  安陽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縣環委會)辦公室,按程序發布縣級範圍內的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並根據應急需要采取相應響應措施。縣環委會辦公室負責統一領導、指揮調度全縣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研判、會商以及相關信息發布和上報工作,督導縣環委會相關成員單位落實重汙染天氣職責分工,組成縣級重汙染天氣督導檢查組,指導各鄉(鎮)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對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析、總結,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管理有關工作。

  縣環委會相關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應急管理局、縣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縣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氣象局、國網安陽縣供電公司等。

  2.2縣組織指揮機構

  縣政府負責全縣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應當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指導企業編製相應的“一廠一策”應急管控方案;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和具體措施。各有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縣生態環境、氣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氣象監測網絡,建立信息資源交換平台,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日常監測,並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的重汙染天氣信息,以及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外可能造成本行政區域重汙染天氣的信息進行收集和匯總,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環境質量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工作;建立會商研判機製,重汙染天氣期間,每日對氣象擴散條件和空氣質量演變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及時提出發布、調整、解除預警建議,為預警、應急響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重汙染天氣預警統一以日AQI(空氣質量指數)為指標,按照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各級別分級標準為:

  黃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橙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紅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以上。

  3.2.2預警條件

  當預測可能出現上述重汙染天氣時,應當按照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並啟動相應級別預警。

  當接到安陽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預警提示信息時,縣環委會辦公室應當根據預警提示信息,結合我縣實際及時啟動相應級別預警。

  3.2.3預警發布

  達到縣級預警條件時,預警信息由縣環委會辦公室負責發布。

  當預測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縣環委會辦公室應當提前48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或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及時啟動預警,確保應急響應措施在重汙染過程發生前有效落實。

  發布預警信息時,應當將未來重汙染天氣發生的時間、範圍、預警等級、AQI範圍及日均值予以說明。同時,明確預警啟動和預計解除時間、發布機關、應急響應措施級別等內容。

  3.2.4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應當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並提前發布信息。當監測空氣質量已經達到重度及以上汙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當根據實際汙染情況及時調整到相應級別的預警。

  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汙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當按一次重汙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應當及時采取升級措施。

  預警調整、解除的主體及程序和預警信息發布相同。

  4.應急響應

  按照發布預警時確定的時間啟動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4.1.1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1.2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4.1.3當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當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預警時,全縣應當啟動不低於市級預警級別的應急響應;已啟動紅色預警時,仍執行Ⅰ級應急響應。

  4.2響應措施

  當達到重汙染天氣預警條件時,縣環委會辦公室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向相關鄉(鎮)政府、各成員單位下達啟動預警和應急響應指令。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

  縣生態環境分局、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負有強製性減排監管或督導職責的單位,向各鄉(鎮)派出本係統專項工作督導組,按照職責分工,督導檢查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每日對督導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報縣環委會辦公室。

  4.2.1總體要求

  (1)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安陽縣行政區域內全社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在Ⅲ級、Ⅱ級、Ⅰ級預警級別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同時,可根據本地汙染物排放構成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得低於上述總體要求。

  (2)應急減排清單作為應急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加強應急減排清單標準化管理,每年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情況定期組織開展清單修訂工作,及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建立健全清單逐級審核機製。應急減排清單包括總表、工業源清單、揚塵源清單、移動源清單、協同供暖企業清單等。工業源清單應實現涉氣企業全覆蓋,包括電廠、供暖鍋爐房、小微涉氣企業等。揚塵源清單應當包含但不限於所有施工工地。移動源清單應當包含用車大戶清單和貨車白名單。

  (3)應急減排清單中應詳細明確應急減排措施,細化落實到具體生產線、生產環節、生產設施,並將特殊時段禁止或限製汙染物排放要求依法納入排汙許可證,確保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在滿足減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工業企業、施工工地汙染排放水平、所處區域以及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結合國家、省和市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等有關要求,合理製定差異化減排措施,對達不到總體減排比例要求的,應當加大應急減排力度;確實無法達到的,應當盡最大能力減排,在提供詳細的測算說明和清單的基礎上,可酌情降低減排比例。

  (4)原則上不對電廠、供暖鍋爐房、小微涉氣企業等采取停限產措施。在難以滿足減排要求的情況下,可按需對小微涉氣企業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對居民供暖鍋爐和對當地空氣質量影響小的生活服務業采取停限產措施,防止“一刀切”停產;對重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以及市生態環境要素保障白名單單位和保障民生、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應當嚴格審批程序,納入相應應急減排清單管理,在達到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 B 級以上績效水平,確保落實環保措施要求、環保設施完善並穩定運行、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允許其進行保障任務生產,實施“以量定產”或“以熱定產”。

  (5)當預測將頻繁啟動橙色及以上預警時,各鄉(鎮)可提前指導行政區域內燒結磚瓦、耐火材料、玻璃(平板玻璃、玻璃棉、玻璃纖維、電子玻璃,以及使用池窯的日用玻璃)、製藥、農藥等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全停產的企業,通過預先調整生產計劃,有效落實應急減排措施,也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采取區域統籌的方式,實行輪流停產、限製生產負荷等措施實現應急減排目標。

  (6)各鄉(鎮)應當指導納入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含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汙環節及汙染物排放情況(含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物排放情況),並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應急準備時間,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係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施工工地及重汙染預警期間實施全廠、整條生產線停產、輪流停產或簡易工序的工業企業可隻製定公示牌,置於施工工地和工業企業入廠顯眼位置。施工工地公示牌內容包含項目名稱、項目類型、項目地址、項目負責人及聯係方式、應急減排責任人及聯係方式以及不同預警期間應急措施;工業企業公示牌包含企業名稱、所屬縣及鄉(鎮)、行業類型、績效等級、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聯係方式、應急減排責任人及聯係方式、監督人及聯係方式以及不同預警期間應急措施。

  4.2.2Ⅲ級響應措施

  縣環委會辦公室發布預警信息後,各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和企業進入應急響應狀態,並采取相應級別的響應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各級宣傳、文廣體旅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在重汙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係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各級教育部門負責組織督導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

  (2)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各級宣傳、文廣體旅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在重汙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建議信息: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倡導公眾綠色生活,減少能源消耗。

  (3)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各鄉(鎮)政府、縣環委會各成員單位應當督導落實以下措施:

  工業源減排措施。工業企業應當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減排措施。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督導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產負荷、停產、加強汙染治理、大宗物料錯峰運輸等措施,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量。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大燃煤發電企業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增加對重點大氣汙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其大氣汙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嚴格落實減排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嚴格督導相關企業落實季節性調控生產措施。電力部門負責嚴格管控企業電力調度。

  揚塵源減排措施。砂石料廠、石材加工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建築拆除、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監督房建、市政施工工地、拆遷工地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園林綠化施工工地落實應急減排措施,並在落實日常道路精細化保潔的基礎上,按照縣環委會辦公室應急要求,適度增加清掃、灑水等作業頻次(冰凍期結合實際執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加強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運輸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揚塵汙染。水利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揚塵控製。

  經省、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應急搶險施工以及市生態環境要素保障白名單單位等根據需要可繼續作業,但應嚴格落實《城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汙染防治差異化評價標準》相應揚塵汙染防治標準要求,裸露場地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確保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移動源減排措施。相關單位應當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運輸車輛減排措施。縣城建成區、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和工礦企業等重點使用場所內禁止使用不滿足Ⅲ類限值要求和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縣城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依照市政府關於劃定柴油貨車限行管控區域的有關政策,對闖禁行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監督不滿足Ⅲ類限值要求和國二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作業。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監督相關施工單位落實移動源減排措施。

  其他減排措施。相關部門應采取禁止露天焚燒、餐飲油煙管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停止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施工作業等其他減排措施。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嚴格落實禁止農作物秸稈焚燒措施。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嚴格落實禁止樹葉、垃圾露天焚燒措施,加強餐飲油煙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監管。應急、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督、城市管理、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負責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監督管理有關規定。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督導室外噴塗、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氣環節停止作業。

  4.2.3Ⅱ級響應措施

  在落實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如下措施:

  工業源減排措施。相關部門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工業源減排措施。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督導燃煤發電企業加大優質煤使用比例。供電公司積極向省、市電力公司匯報、協調,在確保用電安全的基礎上盡最大努力降低發電負荷,實現汙染減排。

  移動源減排措施。相關部門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運輸車輛減排措施。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增加公共交通運輸運力,保障居民出行,有條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購買公交企業服務方式減免公交乘車費用。

  其他減排措施。在落實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氣象部門根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幹預措施。

  4.2.4I級響應措施

  在落實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如下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教育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汙染濃度(AQI日均值達到500時)指導有條件的幼兒園、中小學校停課,並合理安排停課期間學生的學習,做到停課不停學。

  (2)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相關部門督導落實以下措施:

  工業源減排措施。工業企業應當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減排措施。

  移動源減排措施。相關單位應當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運輸車輛減排措施;實施更加嚴格的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車輛除外。

  4.3應急評估

  4.3.1響應過程分析研判

  縣環委會辦公室每日召集有關部門人員、專家,對全縣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重汙染天氣趨勢以及與周邊地市之間可能造成的相互影響進行分析、研究、評估,指導全縣采取更加具體的應急響應措施。4.3.2響應效果評估每輪重汙染過程結束後,縣環委會辦公室組織各鄉(鎮)及相關部門對重汙染天氣應對過程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重汙染天氣原因、影響、預警發布及響應情況,各有關部門、單位和企業措施落實情況、應對效果等。4.3.3年度評估縣環委會辦公室應當於每年 5 月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開展上一年度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成本,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預警規定的詳實性、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專項實施方案的完備性等。

  響應過程分析研判、每次響應效果評估及年度評估報告,按規定時間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4.4信息公開

  4.4.1信息公開內容。信息公開內容應包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重汙染天氣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危害及防範建議、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等。

  4.4.2信息公開形式。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移動通訊等途徑以信息發布、科普宣傳、情況通報、專家訪談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4.4.3信息公開組織。縣環委會辦公室負責全縣重汙染天氣應急信息公開的指導協調,各鄉(鎮)負責當地重汙染天氣應急信息公開。各級宣傳部門負責新聞宣傳和輿情引導處置。

  4.5信息報告

  縣環委會辦公室應當每日通過河南省汙染天氣信息管理係統向市環委會辦公室報送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信息,內容包括重汙染天氣預警啟動時間、級別、主要汙染物、采取的應急措施、預警信息發布、督導檢查情況等內容。

  4.6響應終止

  預警解除即響應終止。全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終止由縣環委會辦公室下達指令。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單位不得擅自終止響應。

  5.應急保障

  5.1預警保障

  縣政府按照國家要求和規範,加強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本級環境空氣質量信息發布平台和預報預警平台,不斷提高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能力。縣環委會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專家隊伍,為重汙染天氣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5.2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加大汙染防治攻堅戰資金投入力度,按規定將重汙染天氣應急所需資金列入預算,為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減排清單修編、重點行業績效分級、預測預報能力建設、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監督檢查、基礎設施建設、應急技術支持等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5.3溝通保障

  縣環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鄉(鎮)政府應當健全重汙染天氣應急通信保障機製,明確重汙染天氣應急負責人和聯絡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確保應急信息和指令及時有效傳達。

  5.4 其他保障

  縣環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及其他相關專項預案要求,組織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提高應對重汙染天氣的水平;以增強公眾防範意識、提高公眾自救能力為目標,開展應對重汙染天氣宣傳、教育等工作。

  6.監督問責

  縣環委會辦公室指導和協調各鄉(鎮)政府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對預案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的成員單位及相關鄉(鎮)政府,由有權機關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對應急響應期間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止生產,除予以經濟處罰外,依法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法律責任。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應急減排措施執行不到位(含弄虛作假,逃避減排責任)或未達到相應績效分級要求的,按相關程序進行降級處理。對超出允許生產經營範圍或超標排放的保障類企業,不符合綠色施工相關要求的保障類工程,移出保障類清單。

  7.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安陽縣藍天碧水工程行動總指揮部關於印發安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安縣環治〔2019〕157號)同時廢止。

  附件: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單位及職責

  附件

  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單位及職責

  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由縣環委會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1.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全縣重汙染天氣應對的宣傳報道工作。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的權威信息,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報道工作。

  2.縣發展改革委負責督促指導國網安陽縣供電公司落實重汙染天氣期間電力保障工作,積極向市發改委匯報工作開展情況。

  3.縣教育局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中小學和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及停課實施方案,並督導落實。

  4.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企業開展綠色化改造工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組織實施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5.縣公安局負責按照我縣發布的機動車限行通告,依法落實禁限行措施,依據部門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應監督管理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統籌保障縣級重汙染天氣處置工作所需經費,指導督促各鄉(鎮)財政部門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為重汙染天氣處置工作提供經費保障並做好資金使用績效管理工作。

  7.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會同縣氣象局開展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和環境空氣質量預報,提出預警建議,並按照程序發布預警信息;製定重汙染天氣大氣汙染物排放情況執法檢查方案,並督導落實;依據部門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應監督管理工作。

  8.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建築施工工地和施工工地工程機械管控實施方案,並督導落實。

  9.縣城市管理局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城市道路揚塵控製、渣土運輸、禁止城市違規燒烤等實施方案,監督園林綠化施工工地落實應急減排措施,並督導落實。依據部門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應監督管理工作。

  10.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交通運力應急保障和國省幹線公路、高速公路施工等揚塵控製實施方案,並督導落實;依據部門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應監督管理工作。

  11.縣水利局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水利工程施工場地揚塵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控製實施方案,並督導落實。

  1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製定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實施方案,並督導落實。

  13.縣衛生健康委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診療措施,並督導落實;配合宣傳部門做好健康預防知識普及工作。

  14.縣應急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涉煙花爆竹非法行為。

  15.縣文廣體旅局負責廣播電視媒體重汙染天氣預防、控製措施宣傳報道工作。

  16.縣氣象局負責開展空氣汙染氣象條件等級分析預報,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和空氣質量預報聯合發布工作,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17.國網安陽縣供電公司負責管控企業用電量監測和電力調度工作,積極配合政府在確保安全條件下采取相應限電措施。

  全文下載:安縣政辦 34號 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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