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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態環境廳發布2024年自動監測數據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5)

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gw8i.com 來源:生態環境 時間:2024-08-28

  省生態環境廳發布2024年自動監測數據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5)

  近年來,河南省生態環境係統持續加大對自動監測數據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的執法監督力度,積極運用汙染源自動監控、視頻監控、用電用能用水監控等監管手段,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查辦了一批重大環境違法犯罪案件,依法精準高效打擊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和示範引領作用,河南省生態環境廳現發布自動監測數據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5),主要涉及第三方檢測機構弄虛作假違法行為。

  案例:河南天佑環境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案

  01案情簡介

  2023年11月3日,安陽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安陽縣某冶金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發現河南天佑環境監測技術有限公司於2023年4月6日對該冶金公司進行廢氣、噪聲檢測,出具了檢測報告。經查閱冶金公司生產記錄、治汙設施運行台賬、生產用電明細並詢問相關負責人,查明2023年4月6日被檢測當日該冶金公司全天未生產,這一線索立即引起執法人員注意,隨即要求檢測人員出示檢測當天與冶金公司之間的微信聊天記錄,發現檢測人員在采樣原始記錄記載的取樣開始時間尚未到達檢測現場,仍在詢問冶金公司所在位置,證實河南天佑環境監測技術有限公司2023年4月6日對該冶金公司檢測行為並未如實開展,而直接出具了與實際生產工況不符的虛假檢測報告。

  02查處情況

  河南天佑環境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在檢測服務中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其行為違反了《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開展自行監測。不具備監測能力的排汙單位,應當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進行監測。接受委托的監測機構,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範要求。監測數據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如實報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開。監測數據保存的時間不得少於三年”的規定。2024年1月18日,安陽市生態環境局依據《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對該公司罰款61600元。

  03案件啟示

  近年來,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檢測業務市場需求旺盛,個別第三方檢測機構為搶占市場份額,不惜低價中標,再通過縮短檢測過程、檢測人員一人多崗、不赴現場采樣直接編造多份檢測數據等方式壓縮成本,擾亂環境檢測市場,嚴重破壞環境管理秩序。本案中,生態環境部門通過仔細比對企業生產記錄、治汙設施運行台賬及生產用電明細等資料,發現檢測當日企業未生產、檢測報告造假端倪,巧妙利用微信聊天記錄與原始采樣記錄的時間矛盾鎖定檢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事實,有效破解當事人企圖逃避法律追究的辯解,堅決防止“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持續淨化第三方檢測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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