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見習單位申請
一、適用對象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用人單位:
1.省內依法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2.符合我省產業發展導向、規模較大、經濟社會效益較好、行業內知名度較高;
3.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內部製度健全,能夠按照有關規定對見習人員進行規範有效的管理;
4.有專門人員具體負責見習管理工作,按照見習人數的一定比例(不超過一帶三)委派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較高、責任心較強的人員作為見習帶教老師;
5.能夠持續提供一定數量見習崗位,提供的見習崗位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且有助於見習人員提高技能水平和實踐能力;
6.能夠按時足額為見習人員發放見習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7.嚴格遵守國家和我省有關法律法規,有符合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措施。
二、受理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級以上(含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電腦端)受理。
四、辦理要件
1.就業見習單位申請報告;
(根據各公司自身情況編輯)
2.就業見習單位申報表;

3.就業見習崗位計劃表;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五、辦事流程
1.單位申請。通過河南省“互聯網+就業創業”係統,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其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並提交相關材料。其中,在鄭省屬及以上單位可向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資料審核。相關部門(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麵審核,提出初步意見。
3.考察評估。對通過材料審核的申請單位,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專家對其見習場所、管理製度、師資配備、經營管理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提出專家評估意見。
4.公示認定。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專家考察評估意見,將擬認定見習單位名單在部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發文確認。
初次認定的見習單位及其見習崗位計劃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內見習崗位計劃調整變化的應及時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核準,並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有效期滿經複查合格的,可延續兩年。複查按照見習單位審核認定程序執行。
六、設立依據
設立依據《河南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申請條件:1、單位製度健全,2、有帶教老師、 3、能提供一定技術含量的崗位,4、能按照發放生活補貼,參加意外保險,5、嚴格遵守法規和省、市、縣和就業規定。
七、辦理時限
隨時受理,每半年集中確定一批。
八、辦理地點
縣政務服務中心306室
九、收費標準
不收費
聯係電話 :59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