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規與水資源管理股
擬訂全縣水利法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依法行政工作並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全縣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工作;組織指導普法教育工作;承擔水事糾紛協調、機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受理、審批和便民窗口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相關工作,負責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考核;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製等製度,負責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水權製度建設工作;指導水量分配並監督實施,指導開展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複、河湖生態水係連通工作;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水文、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製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負責水資源公報和信息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和製度,組織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組織編製節約用水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實施用水效率控製、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製度;指導城鎮汙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