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是綜合研究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調節經濟運行,指導全縣經濟體製改革的宏觀調控和綜合協調部門。
主要職責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銜接平衡區域性規劃、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與專項規劃,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3、參與研究分析全縣財政、金融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政府性融資的政策措施,貫徹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工作。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製、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4、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製改革的責任,研究全縣經濟體製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製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製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製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全縣經濟體製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5、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政策性貸款建設資金使用方向和縣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牽頭組織全縣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複重建規劃編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審批縣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概算和初步設計。
6、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構建現代產業體係、現代城鎮體係、自主創新體係的戰略、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產業集聚區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麵的重大問題,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7、承擔組織編製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區域空間布局等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8、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監督執行全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與省、市銜接調整進出口總量計劃,提出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計劃。
9、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體育、文化新聞出版、廣電、民政、殘疾人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
10、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製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節能減排、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規劃布局並協調實施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應對氣候變化和控製溫室氣體排放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製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製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11、承擔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責任;起草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對重點項目建設工程實施全過程監督,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縣稽察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稽察。指導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依法對縣重點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在縣人民政府重點項目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重大項目聯審聯批的日常工作。
12、組織編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3、貫徹執行上級能源法律、法規和發展戰略、規劃及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製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煤層氣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建設管理;推進能源資源優化配置;協調解決能源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預測監測能源發展情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參與製定與全縣能源發展相關的資源、環保等政策,提出能源產品進出總量建議,承辦能源對外合作有關事宜;統籌全縣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14、負責市場主要商品價格監管,組織製定和調整縣管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
1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安陽縣錦泰東大街與金鳳路交叉口東南角 ——建工大廈8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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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郜誌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