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股
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製度;統計監測地方政府債務,開展債務風險分析、評估、預警工作;製度防範化解債務風險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導全縣債務風險化解和債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方債券項目征集、篩選、入庫相關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和債券資金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和債券資金分配及相關償債預算建議;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管理;承擔政府國外貸款資金的回收、償還和還貸準備金的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政府各類償債資金,承擔縣本級各類政府債務的還本付息工作;配合上級財政部門承擔稅收政策調查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地方稅體係建設相關建議;組織或參與地方財政、稅收規範性文件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全縣綜合治稅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負責深化“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協調縣財政“放管服”各項工作具體落實;負責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等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各類政務服務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對申請人進行一次性告知工作;負責製定本單位窗口工作製度;負責有關資料的歸檔工作;負責審批事項的增、減變化備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