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
安陽縣審計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的正確領導下,通過全體審計人員的共同努力,各項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績,為我縣經濟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多次被評為“河南省審計通聯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省社保資金審計先進集體”“安陽市審計工作先進單位”、“科研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受到了上級黨委和政府的“通報嘉獎”,先後榮獲“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愛國衛生先進單位”、“省巾幗文明示範崗”、“市優秀基層黨組織”、“市五一獎狀”、“市先進婦女組織”、“市檔案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安陽縣審計局主要工作職責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對財政、金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黨政領導幹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審計調查。加大對重大決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各類風險隱患揭示力度,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服務保障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強對全縣審計工作的領導,強化全縣審計工作統籌協調。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努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麵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係。優化審計工作機製,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力量,增強監督合力。主要職責 :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參與起草審計、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麵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擬定審計製度並監督執行。擬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中共安陽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等審計重大事項。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中共安陽縣委審計委員會和縣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有關處理處罰建議: 1、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縣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3、鄉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情況。 4、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自然資源管理、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複情況。 7、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8、鄉鎮政府和縣政府部門管理,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審計機構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安陽市人民大道15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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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孫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