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縣農業農村局 行政檢查事項和依據
安陽縣農業農村局
行政檢查事項和依據
一、行政檢查事項
1、對農藥監督管理的行政檢查;
2、對肥料監督檢查的行政檢查;
3、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行政檢查;
4、對漁業船員及培訓機構監督檢查的行政檢查;
5、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檢查的行政檢查;
6、對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行政檢查;
7、對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在農田、場院等場所進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的行政檢查;
8、對農業機械維修及配件經營的行政檢查;
9、對飼料、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的行政檢查;
10、對獸藥質量監督抽查的行政檢查;
11、對水生野生動物及製品利用監督檢查的行政檢查;
12、對畜禽飼養環境、種畜禽質量、畜禽交易與運輸、畜禽屠宰以及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的行政檢查;
13、對種子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的行政檢查;
14、對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履行強製免疫義務的情況進行的行政檢查;
15、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的行政檢查;
16、對畜牧業的監督管理;
17、對漁業養殖、捕撈等的行政檢查。
二、行政檢查的法律依據
安陽縣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開展行政檢查時,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肥料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