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動自行車強製性國家標準2025年9月1日正式實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部署,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本質安全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的強製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24,以下簡稱《技術規範》),已於2024年12月31日正式發布,將於2025年9月1日實施,舊版標準(GB 17761—2018)將被替代。
本次發布的新標準主要從以下幾方麵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一是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針對彈性軟墊材料、紡織品、皮革、電氣回路導線等不同類別非金屬部件分別規定了防火阻燃指標。
二是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
三是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空載反電動勢、電感值差異係數的要求。
四是完善了電池組、控製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類防篡改檢查方法示例。
五是提升了製動性能要求,減小了車輛最大製動距離。
六是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 kg。
七是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明確了生產企業應具有與電動自行車整車產能相匹配的整車及車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產能力、檢測能力和質量控製能力。
八是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鬥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其中對於除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用途之外的電動自行車,在銷售時可由消費者選擇是否保留北鬥定位模塊。
九是不再強製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改為由生產企業根據車型的實際需要設計和安裝。
十是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後視鏡。
十一是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並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新標準實施後,將產生以下五方麵積極效果:
一是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通過減少塑料件使用,以及強化非金屬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能夠起到延緩火災蔓延速度、降低燃燒強度以及減少火災發生時有毒氣體釋放量的效果。
二是減少交通事故風險。通過嚴格限製電動機最高轉速等關鍵參數,確保車輛無法超速行駛;縮短車輛製動距離,降低碰撞事故發生風險;鼓勵安裝後視鏡,提高車輛行駛安全性。
三是有效防範非法改裝。通過完善防篡改技術指標和檢測方法,增加互認協同功能,落實“一車一池一充一碼”,從技術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裝門檻,有利於逐步減少乃至杜絕改裝行為。
四是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通過增加北鬥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方便消費者實時了解電動自行車關鍵安全信息,一旦發生車輛被盜、蓄電池溫度異常或電壓過高等情況,可借助通信模塊第一時間提醒消費者及時處置,從而增強車輛的主動安全性能。此外,還通過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明確標注建議使用年限,提醒消費者及時淘汰超期服役產品。
五是更好滿足消費者日常使用需求。通過放寬鉛蓄電池車型重量限值,為消費者提供性價比更高、續航裏程更長、使用體驗更好的產品;不再強製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提升產品的實用性,節約生產成本,也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車型選擇空間。
本標準在修訂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廣大消費者、生產銷售企業、行業協會、檢測認證機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等方麵的意見建議並加以認真吸收采納,從而在各相關方的關切和訴求之間盡可能取得了協調和平衡。新標準發布後,廣大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要按照標準要求,盡快設計新產品並進行工藝、設備的升級,早日推出符合新標準的車型。
考慮電動自行車企業開展產品設計生產並完成檢測和認證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故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2025年9月1日以後,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同時,為便於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充分消化,避免社會資源浪費,新標準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後,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製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