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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的提醒告知書

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gw8i.com 來源: 時間:2025-08-20

關於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的提醒告知書

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及廣大消費者: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24)(以下統稱新標準)已於2024年12月31日發布,將於2025年9月1日實施。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知如下:

一、三個關於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時間節點

1.生產過渡期: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

2.銷售過渡期:新標準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

3.全麵實施日:2025年9月1日以後,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2025年12月1日以後,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二、新標準的主要變化

1.明確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強化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性能要求。

2.改善了製動性能要求,縮短了濕態條件下最大製動距離。

3. 針對僅具有電驅動功能的電動自行車,可設置腳踏器型裝置,也可不設置;可使用電助力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應具有腳踏騎行裝置。

4. 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其他類型的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依然保持55kg。

5. 完善電動機性能要求,確保車輛能夠應對短距離爬坡等特殊工況,滿足消費者正常騎行需求;同時確保電動機在輸入電壓達到最大時車速也無法超過25km/h,防止超速行駛。

6.鼓勵電動自行車安裝後視鏡和轉向燈。

7.完善電池組、控製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實互認協同及“一車一池一充一碼”。

8.要求區分並標明用於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活動的電動自行車。

9.增加北鬥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對於除經營性用途之外的普通家用電動自行車,在銷售時可由消費者選擇是否保留北鬥定位模塊。

10.要求明確標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

11.新增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明確生產企業應具有與產能相匹配的電動自行車整車及車架的生產能力、檢測能力、質量控製能力。

三、重要警示

1.出廠日期在2025年9月1日及之後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新國標GB17761-2024;符合GB17761-2018的電動自行車,可以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

2.嚴禁銷售未取得強製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3.所售車輛需符合以下核心技術指標: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4.銷售時須主動提供車輛合格證、CCC認證證書及產品一致性證明材料。

5.不得擅自解除限速裝置、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或電動機。

6.不得加裝車篷、座椅、儲物箱等改變車輛外形結構影響安全行駛的裝置。

7.銷售過程中需向消費者告知改裝電動自行車的法律風險及安全隱患。

8.庫存清理:各銷售單位務必於2025年9月1日新國標正式實施前,全麵盤點庫存,對不符合、未執行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建議主動及時與廠家或上級經銷商溝通,通過退貨或換貨等方式清理庫存,確保銷售車輛符合標準要求。

9.進貨查驗:自2025年9月1日起,各銷售單位在進貨時,必須嚴格查驗電動自行車是否已執行新標準,並索取相關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未執行新標準的產品,一律不得進貨。

10.宣傳教育:各銷售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宣傳教育,普及新標準知識,引導消費者選購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四、消費提示

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製淘汰,鼓勵消費者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更換為符合新標準的車輛,鼓勵消費者定期對車輛的安全狀況進行評估。

 

 

 

安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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