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陵鎮中小學招生方案
為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本招生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 長:杜良鋒
副組長:陳作棟
成 員:葛 陽 李虎堂 翟永強 崔愛鑫 王誌剛 左誌紅
二、指導思想
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規範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維護教育秩序,促進教育公平。
三、基本原則
(一)免試就近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采取考試、評測或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麵談等形式選拔學生。公辦學校按照劃定的學區範圍招生,確保適齡兒童少年相對就近入學。
(二)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麵推行陽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麵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均衡發展原則。通過合理劃分學區、推進集團化辦學、加強師資均衡配置等措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努力為每個孩子提供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三、招生對象
(一)小學招生對象
1.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當天)的韓陵鎮戶籍適齡兒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鎮擁有房產且實際居住,非我鎮戶籍的適齡兒童。
3.隨遷子女審驗條件需嚴格依據縣文件要求。審驗材料包括: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學生頁(戶籍信息能證明是父(母)子或父(母)女關係,學生與父母戶口不在一個戶口簿上登記的,還應提供出生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監護關係的材料)、現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安陽縣轄區內戶籍不要求此項)、縣勞動人社部門出具的務工合同備案表和近6個月(含)以上的社會保險參保繳納證明或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辦理時間為上年度6月底以前)和現在依然正常經營的2張照片。
4.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適齡兒童。
5.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各學校要會同殘聯,認真摸清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底數,殘疾兒童“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失學、不輟學。
6.各校要完善“一生一案”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堅決防止因疫、因貧、因病輟學。
(二)初中招生對象
1.具有安陽縣韓陵鎮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非我鎮戶籍,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擁有房產且實際居住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3.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四、劃分區域
就近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嚴格控製班額。
(一)韓陵鎮小學招生範圍
1.韓陵鎮第一實驗小學(東見山小學)招生範圍:韓陵鎮前後馬村、逍遙村、盧灣、東於曹、東見山等村適齡兒童。在韓陵山上美林山莊、祥和家園、韓陵社區、香山名苑、聚園小區等擁有房產戶以及在韓陵山上務工人員、經商戶的適齡子女。
2.韓陵鎮第二實驗小學(東梁貢小學)招生範圍:韓陵鎮東梁貢村、李家山村、獐豹村等村適齡兒童。在韓陵山上美林山莊、祥和家園、韓陵社區、香山名苑、聚園小區等擁有房產戶以及在韓陵山上務工人員、經商戶的適齡子女。
3.韓陵鎮第三實驗小學(王寧小學)招生範圍:韓陵鎮王寧村、朝冠村、東目村、西目村、目村店、梨園等村適齡兒童。
4.韓陵鎮西大佛小學招生範圍:韓陵鎮東大佛村、西大佛村等村適齡兒童。
(二)韓陵鎮初級中學招生範圍
1.具有韓陵鎮戶籍並在韓陵鎮轄區小學上學的六年級學生(含傷殘學生)。
2.具有韓陵鎮戶籍但在韓陵鎮轄區之外上學的六年級學生(即返縣生)。
3.在韓陵鎮購買商品房、經商者、工作、打工者的戶主子女,不限六年級上學範圍。
五、招生辦法
(一)報名時間:8月11日—8月25日
(二)報名方式:
1.小學采取網上報名和線下報名方式。家長登錄支付寶(一件事平台)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所需材料。
2.農村初中招生由轄區小學以學校為單位持學生戶口簿和由畢業生小學蓋章的全國學籍信息卡、學生報名統計表到轄區公辦初中學校進行材料審核、報到。
(三)報名材料:
網上報名不成功,提交以下材料可以線下現場報名:
1.具有韓陵鎮戶籍的適齡兒童提供戶口簿、房產證。
2.非韓陵鎮戶籍但父母在韓陵鎮有房產的的適齡兒童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兩個月以上的水電氣、物業費繳費票據。
說明:此方案條款如與上級文件內容有衝突,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韓陵鎮中心校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