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河南省委社會工作部關於開展2025年度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和濟源示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工)委社會工作部,航空港區黨委組織人事部、黨工委社會事務綜合協調辦公室,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組織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和國家職業資格製度有關規定,現將河南省2025年度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河南省內2022年至2024年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本省範圍內從事社會工作相關服務或社會治理相關工作的在職人員。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變更評審參評地。
二、評審組織
結合我省實際,本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委托全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代為評審。河南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委社會工作部)負責我省申請人的材料初審、評審場地安排、評審結果公示、結果報送等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全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和評審結果公示等工作。全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麵試答辯等評委會相關工作。
三、評審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於2025年9月21日前登錄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資格審核平台https://sswe.net.cn,注冊、填報《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請表》(附件1),並提交相對應的評審證明資料,具體內容包括:
1.近五年來(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3個直接服務案例完整記錄;
2.近五年來(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不少於15個小時的完整督導記錄;
3.工作業績和貢獻佐證材料;
4.申請人自願提供的其他材料。
詳細要求參照《河南省高級社會工作師申請條件》(附件2)和《河南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請材料要求》(附件3)。
(二)工作單位推薦。申請人將《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一並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審核。所在工作單位按照程序對申請材料和申請人履職情況進行嚴格審核,擇優推薦並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所在工作單位按照管理權限進行推薦,並出具公示情況及推薦意見。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應如實填寫申請人推薦意見,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或單位公章),並對審核和推薦意見的真實性負責。《申請表》中所涉及的現工作單位必須與所蓋單位公章名稱一致。
(三)初審和補交材料。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辦公室於9月26日前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以短信和線上審核平台兩種方式告知初審結果、未通過原因。申請材料不合格的申請人應於10月11日前登錄審核平台補齊材料並提交審核,補充材料僅限一次,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應於10月17日前將所有申請材料PDF版發送至河南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辦公室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聯係電話0371-65919552。
(四)評審委員會評審。暫定於11月14日至17日,全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統一組織答辯,具體答辯安排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和要求參加答辯考核。
(五)評審結果公示。省委社會工作部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於2025年11月底前,對我省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的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申請人可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國社會工作學會網站,“河南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查詢。
(六)證書發放。評審通過且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按規定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高級社會工作師)》。
四、注意事項
(一)評審會議注意事項。全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將采用線上評審方式開展評審。為保證線上評審的嚴肅性和規範性,省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做好評審場地安排、評審空間布置、答辯流程落實,確保符合規範性和保密性要求。申請人從提交申請材料起保持所提供的電話暢通,與評審相關的各項事宜省委社會工作部將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屆時未參加評審答辯者,視同放棄評審。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相關費用由省委社會工作部承擔。
(二)嚴肅工作紀律。省委社會工作部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加強對我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的監督管理,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一律予以撤銷。對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責。
本通知及相關內容、有關附件可在“河南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查詢、下載。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河南省委社會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