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切實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銜接對應工作有關事宜的補充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航空港區黨工委組織人事部,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省屬高校,有關職稱評審委員會承辦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指導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關於切實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與職稱銜接對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2024]88號),切實做好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銜接對應工作。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有關精神,現對有關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在對應範圍內,已取得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才,全省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學曆、工作年限等任職條件和崗位管理等情況,以職業資格證書直接對應相應級別職稱崗位,擇優聘任,無需換發我省職稱證書。其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工作還需結合我省事業單位崗位聘任辦法執行。符合晉升高一層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的,可以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直接申報評審或考試。
一、對應初級職稱,學曆、工作年限等任職條件
(一)取得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經考察合格;
(二)取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1年;
(三)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3年;
(四)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5年。
二、對應中級職稱,學曆、工作年限等任職條件
(一)取得博士學位,經考察合格;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3年;
(三)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5年;
(四)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7年;
(五)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10年。
三、對應副高級職稱,學曆、工作年限等任職條件
(一)獲得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2年;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7年;
(三)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10年;
(四)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12年;
(五)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滿15年。
四、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兩級職稱對應關係的對應原則
(一)注冊驗船師B級、民用核設施操縱人員中高級操縱員、國防科技工業軍用核設施操作人員、2016年以後取得的資產評估師、2022年及以後取得的不動產登記代理職業資格、2014年以後取得的稅務師等對應初級或中級職稱的職業資格,滿足對應中級職稱規定的學曆、工作年限等任職條件的對應為中級職稱,不滿足的對應初級職稱。
(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檢驗員對應助理工程師,檢驗師對應工程師。
五、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
取消準入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法律職業資格”與中級職稱的對應關係,法律職業資格職業資格證書不再與職稱銜接對應。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航空港區黨工委組織人事部,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製機製障礙,指導用人單位和相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做好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工作,不斷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發展環境,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係單位:人才評價開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