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522環責改字〔2025〕21號
安陽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豫0522環責改字〔2025〕21號
安陽市浩正能源有限公司北郭加油站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522MA9F67WB2B
地址:安陽市安陽縣北郭鄉安楚路與東外環路交叉口東北角
負責人:楊文中
我局於2025年7月16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安陽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對安陽市浩正能源有限公司北郭加油站進行油氣回收監督性監測,委托第三方河南益民環境監測有限公司對該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進行現場檢測,檢測時發現你單位9號汽油加油槍、11號汽油加油槍氣液比異常,並於2025年7月24日出具益民環檢字第【WT2025090-23】號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顯示你單位9號汽油加油槍、11號汽油加油槍氣液比不達標,你單位氣液比分別是0.88、0.94,9號、11號汽油加油槍氣液比檢測數據不符合《加油站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中氣液比有關限值要求(氣液比標準值範圍1.0-1.2)。你單位氣液比不達標,未按照國家規定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2025年7月16日製作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繪製現場勘查示意圖1份、現場亮執法證照片1張、現場檢測照片2張、9號、11號汽油加油槍氣液比不達標照片2張、安陽市生態環境局企業現場檢查表1份、2025年7月29日製作調查詢問筆錄1份、益民環檢字第【WT2025090-24】號檢測報告1份,證明相對人違法事實;2、營業執照(複印件)1 份、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1 份、加油站站長身份證(複印件)、安陽市浩正能源有限公司北郭加油站職工花名冊1份、授權委托書1份,證明相對人身份、被委托情況、企業規模;3、安陽市浩正能源有限公司北郭加油站加油和燃氣LNG(CNG)聯合加氣站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部分摘錄(複印件)1份、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截圖(複印件)1份、固定汙染源排汙登記(複印件)1份、廠區平麵布置圖(複印件)1份,證明相對人項目建設地點、環境影響類別、排汙類別;4、《加油站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規定1份,證明相對人行為違反的規範標準;5、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截圖(複印件)1 份,證明相對人受同類處罰次數;6、執法證件,證明執法人員執法身份合法性。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碼頭、原油成品油運輸船舶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油氣回收裝置並保持正常使用。”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四)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並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改正內容和要求如下: 立即恢複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
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單位拒不改正上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將依法處理。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安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你單位拒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安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5 年 7 月 30 日